论创造
Jan 10, 24国内某视觉公司曾经将黑洞图片纳入自己的版权库,公然盗用欧洲南方天文台的知识产权。另一方面,迪士尼的黑白米老鼠,也在今年元旦进入公有领域。在法治社会,各种国际公约、国内法都在保护知识产权。就连我们随手写下的微信、电报、文章,也在写完的时候自动获得知识产权法规的保护,因为这是人的创造,凝聚着人的智力成果。在作家手里,一部部史诗般的作品诞生,如《冰与火之歌》《西游记》。在画家手中、在雕塑家手中、在音乐家手中……这一部部形式各样的作品如意识般浮现在社会中,成为影响一代又一代人的圣物。当然还有科学家的专利,等等。于是,我们“创造”一词来讴歌巨匠们的杰作。创造力也因此登上神坛,成为我们评判作品的一个指标。
但是,这真是创造吗?创造究竟是什么?关于创造的一切都如此迷人,但同时又想揭开创造的面纱,一睹真容。
创造本体论
创造的主体
只有智能可以创造
创造,主要是一个动词。甲创造了乙,甲必须是人而不是物,如梵高创造《星空》。更进一步,甲必须是具备某种智能的存在,比如神造世人、外星人创造文明。或者说,在未来某一种更高级的生命诞生。这是一种归纳的方法,来界定创造,也即只有智能可以创造。 但这种归纳,似乎在回避问题。难道非智能就不能创造?猴子就不能创造?冰,水为之,但非水所创。熔岩,从地表喷涌而出,但也不能说地球创造了熔岩。太阳,释放出光芒,光芒也并非太阳所创造。归因于这些现象具有规律性、稳定性,人们即使不明白背后的原理,也会观察到自然现象行为模式的有限。但猴子能不能创造,回答这个问题,其实就涉及到智能问题。毕竟大猩猩与人类的基因只相差约 1.6%,而且又同属灵长目。
智能意味着规则下的极度复杂
“智能”,当你注视这个词的时候,好像有一层面纱将她包裹,若隐若现而又两个世界。我们人类假定智能在个体之内, 在人脑之内,在神经元相互组成的系统中。人脑必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。这种复杂也并非是量的堆积,而是更加精密的系统。而人并不仅仅是个体,还处在社会关系之中,这是一种互补的关系。社会也不仅仅是现在的人,还有过去的人、将来的人。
但是本摊认为个体主义,不是否认群体,而是所有的群体的东西都必须作用在个体身上。所以,虽然群体的积累让原始人和现代人掌握的知识千差万别,但这些知识归根到底是由个体承载并运行的。
所以,从群体个体两反面看,智能意味着规则下的极度复杂。前者是知识体系积聚的复杂,后者是人脑构造的复杂。
无论是 ChatGPT 等大模型的生成,还是技术图纸的制作,或是对某一文科的认知,都需要接受大量的信息。而信息越真实,越丰富,在我们的头脑之中才能形成一个符合规律的体系。这是创造的基础。
创造的客体
之前我们对创造者简要分析,指出智能才能创造,而智能的基础是符合规律的复杂。甲创造乙,被创造者乙究竟是什么?
在此之前,我们先缩小创造的定义:创造就是主体产生一种新客体的现象。核心就是创造有没有创造出新东西,然后这个新的标准有多高。也即最新的创造是什么样的。
创造的客体不是物质
农民种出小麦,但并不能说创造小麦;矿工挖掘矿石,但不能说创造矿石;女性生产婴儿,但不是创造婴儿;科学家发现自然规律,而不是创造规律;工程师制造火箭,而并不是创造火箭……凡是物质,均不可能被创造。唯一例外就是,创世神。至于创造“新时代”这个说法,“新时代”的哪一个块砖是创造出来的?即使有也不是物质。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,物质作为一种能量,在一个确定的体系内,能量不能无中生有。那么作为相同范畴的存在,物质也不可能生成物质。
创造的客体超越物质
客观主义认为一切都是物质,意识活动也是一种物质现象,分开物质和意识不是物质层面的事,而是物质之下的事情。既然一切都是物质,物质也不能生成物质,那如果要创造新的东西,一定不是物质,而是一种超越物质的东西。 理解这种超越物质的东西,还要先明确意识的地位。任何意识都必须由一定物质承载,这是客观世界意识存在的规则。如果把意识作为一种超物质的存在,在这个客观世界是没有意义的。因为我们无法观测一个超越物质的存在。
创造的客体必须获得物质载体
既然创造的产物是一种超越物质的东西,而创造的产物必须能为物质世界所观测,创造的客体必须获得物质载体。在智能之内,这个载体是意识体;而在智能之外,这个载体是画作、雕塑、书籍、蓝图、电子数据……
从形式上看,创造的客体是没有实体的,超越物质的。物质载体对于创造的客体必不可少,但是正如无论是纸质书还是电子书,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,最重要的是所传递的这种超越物质的信息。
所以,简单来说创造的客体是无形的,无意义的,超越的。至于创造对人类或其他智能体的价值如何重要、如何不重要,则是创造价值论的事情了。
创造的本质
智能是创造的主体,虚无是创造的客体。创造究竟是什么?
创造的来源
我们可以确定,在历史上的某一个时刻,第一个人开始睁眼看世界。他看见山,就画了一个山字;看见水,就画了一个水字。他看见河边的谷物可以被食用、储存,来年那里继续长出谷物,便萌生了获得更多谷物的想法。在漫长的时间里,他逐渐认识到了农业的规律,明白了四季更替的伟力……
创造的无限性与有限性
毫无疑问,一切创造都来自客观世界。自然的伟岸成为了创造的来源。但是,承载创造的大脑构造同样精密。认识世界是一种创造,但对于这种认识本身,却有无限多变种的可能。自然中存在无限的可能让人去认识,而人对于某一种可能也有无限的可能去重构。
创造虽然给岁月以文明,但一切被创造的文明只是对客观规律的下的一种自由发挥。即使客观规律可以被改变,也应该有规律的规律。从能量角度分析,人类的存在本身也并不能增加或减少宇宙的能量。人类只能加速从高能到低能这一混乱度增大的过程。无论人认识到什么样的规律,能够运用何种规律,都在规律之下,都在作为物质的有限性之下。
智能即创造
我曾认为创造还是一种掌控,创造是一种本能的冲动,就像玩泥巴的孩子,自小就爱建构世界。这种掌控、冲动应该是智能的本质。任何智能都有摹写外部世界的主动,这是智能获得认识的来源,也是智能之所以成为智能的动力。
认识即创造
由于人是一个个个体,任何阅读,任何认识,任何风景……都是被每一个认识者所重构的。只是认识大多相似而已。此外,每一个个体的存在,都经历了很多事,产生了很多认识,只是有人苦于没有将认识转移并长久存在的技术而已。一个智能能称为智能,就意味着一定的认识与认识的能力。对于这个智能来说,认识即创造。只不过这个创造的载体是智能本身。 也即,接受新事物的本身并不只这一单一认识,而是要用智能自身原有的认识去理解,去构造。好比清末变法修律,接受西方文明的宪政民主,本身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一种重构。
造无创
所以,当我们认识到创造能做什么,不能做什么,创造的来源、创造的过程,就发现没有什么创造。客观主义的一贯态度就是无我,创造是客观的。正如陆游所说,“文章本天成,妙手偶得之。”
就如同劳动创造价值一样,劳动的原料不是你的,劳动的过程也只是你遵循一定规律做出来的,所以没有什么新的东西。我们既可以说认识即创造,也可以否认创造的存在。关键在于我们对创造定义的标准是否包含价值。
创造之所以被推上神坛,独创性之所以被重视,则是创造价值论的问题。
创造价值论
通过创造本体的探究,创造的有限与虚无让人寒冷。而认识即创造未免让人觉得有些随意,似乎贬损的创造的价值。可能会有人感叹“就这,也叫创造?” 价值是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程度。某种创造有无价值,决定了我们对创造标准的认定。当价值被涂抹在创造身上后,一切无意义才被赋予意义。
创造的相对价值
创造的价值,按照人们利用创造物的方式可分两种,创造的输出价值与创造的输入价值。
创造的输出价值
创造的输出价值,简单来说就是,任何创造物对创作者的价值。创世对神来说有什么价值?说话对于说话者来说有什么价值?作品对于作者来说有什么价值?技术蓝图对于科学家有什么价值?理论书籍对理论家有什么价值?
无论创造对他人、社会有无价值,创造对于创作者是必然有价值的,否则他便不会创造。敝帚自珍,就是如此。也正因为输出是由输出者赋予意义的,所以输出的形式多样。即使单纯在脑中思考,也时常会有创造的快感,只是这种输出只有自己知道罢了。至于只对某几个人其作用的说话,也是一种创造的形式,只不过这种创造形式就像在沙滩上作沙碉,容易消散,因而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可。但新的存储方式让说话成为一种大众普遍认可的作品,比如脱口秀之类的播客。 所以说,立足于创造的输出价值,创造的定义是非常宽泛的,并没有为创造加上额外的门槛,只是由个体赋予意义。
创造的输入价值
创造的输入,这是他人、社会对作品的利用价值。日常生活意义的创造就是由此界定的。
创造输入价值的前提就是,创造必须以某种物质载体的方式呈现。正因为物质载体这种前提,创造才能体现出他的价值。所以载体十分重要。这是价值形成的前提,正如前述播客。虽然我不多看纸质书,但是纸质书给人带来的体验是独特的。再一个就是语言载体,比如德国语言长句从句多,长远思维。中国短句多,注重实用。所以,载体的不同,对于创造影响巨大。人所能创造的不是作品,因为作品是包含载体的,人所能创造的只有无意义的虚无、超越物质的无意义。
无论你有多么对自己的作品自我感觉良好,但在很多人眼中,它只是垃圾。梵高的画如今受人追捧,但在死前也是无名之辈。 当作品切断与母体联系的时候,不是说这个作品就不是你创造的了。而是别人重新摹写了一个作品 2.0。别人脑海中的作品,并不是你的作品。
社会发展至今,很多人难免感受到创造的困境,前人述备矣。很多人更加注重作品的独创性。无论是看番剧,还是看色图,口味都更刁了。而且常常会感慨,这个思想我在那儿那儿看过。其实未必是盗用别人的观点,只不过“英雄所见略同”罢了。
创造的绝对价值
无论是输出者还是输入者,创造价值的产生都不是臆想。
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、艺术还是哲学,他们都在表达某种东西。创造都包含着对规律的探索与向有用性的靠拢。这种有用性指对智能有用。所以,我们才乐此不疲的探索真理,古代先贤的话语在今天依旧能直击人心。
创造方法论
如何创造,这是创造的最后一层面纱。
其实这世上没有什么创造。本摊在本体部分已经阐述过,创造的只是无意义的东西。这些无意义只不过反映了客观世界已然的某种规律,这种规律又恰巧能为人类所用,然后我们觉得这是有价值的,冠名创造。
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
如果你想进行某一方面的创造,就去探索某一方面的知识。然后用特定的载体承载。俗话说,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”每天如果只看《新闻联播》,那肯定开口就是各种官话;要是听听人讲论语,肯定仁义礼智信;每天要是投入物理公式之中,那对于物理肯定有新见解。
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
然后,就是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
在学习新事物的时候,不只是学习新事物,而且是将新事物与旧事物补全,从而产生新的联系。这个新的联系,在学习到一定程度,就会对别人具有独创价值。就好比戴森球里不同产物的合成,是需要基础的。你学了别人都会的,就自然知道别人不会的。而要真正扎实,就要不断重构新旧之间的联系,这就是学而思。
创造是一种观点的补全
有人常说,某某的观点让我受益匪浅。实际上,一个人既然能够明白某种观点,说明他的大脑中已经建立了相当多的联系,以至于仅仅看一遍,或者几个片段便能恍然大悟。
正如我在[[刺破社会契约论的幻想]]中对于中世纪和启蒙运动时期的理解。起初,对于霍布斯对于主权国家的崇拜,我很不解。启蒙运动不该承认自然权利吗?为什么讴歌君权的霍布斯可以留名。后来看到一篇关于自然法学派的介绍,才明白,挣脱中世纪的枷锁不能一蹴而就,要经历这样一个从神权到君权、人权的过程。
但一个对这方面历史不感兴趣的人,不了解的人,他是不会有这种感受的。也即那些让我们感觉恍然大悟的存在,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存在。恰恰是因为这些观念经过自己的积淀,变得陈旧而无所突破。所以,当遇到某个重要的片段,才能“补全”我们的认知,成为一个新的想法。
也即,认识到某物有价值,这中认识本身的高度相对于某物,已经不算低了。也许仅仅差临门一脚就顿悟了。 [[2023-09-07]]
思想嫁接法
有价值的想法是可以批量创造的。
即根据每天认识的不同,思维可以将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东西嫁接,对两个事物认识越深,对于新事物的发现会越多。—— 思考即快乐#思考的方法
创造是容易的,新的观点也是容易的,难的是价值。创造需要体现规律,但体现规律的并不一定被认为是创造,他还需要有用。 对很多人来说,小黄书是创造,那些空想的理论是胡扯,所以想让创造成为创造,必须让他有用,即更贴近人的规律。
创造是一种实践
创造是一种实践。实践是某种理论、课程或技能得以具化或实现的过程。智能的认识,智能的创造,会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,影响客观世界,这是智能的特点,也是认识的归宿。
比如,我接受了一个观念,房子会升值。我看房子的眼光就变了, 或许我以后会买房子。还有“计划生育好,政府帮养老”。我的行为就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。还比如,盗梦空间里面对继承人植入观念。
创造是需要物质来承载的。前一种观念对个体的影响可能被动的、无意识的。但是主动的创造,则需要将认识借助文字、石头、砖块、电波……任意物质来表达。这种过程是一个实化思想的物质性过程。借助的物质的价格暂且不论,人创造所需的时间是摆在那里的、必不可少的。正如,一个人码字最快不过一天几万字。再快就非人力所为了。 因为创造实践的特点,思维逻辑往往比空想时要清晰。而且因为创造容易受影响,所以可以人为通过创造实践来构造新联系、发现新知。
论创造小结
创造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。像“温故而知新”、“书读百遍,其意自现”、“读书破万卷、下笔如有神”、“熟读唐诗三百首,不会作诗也会吟”,其实就是创造的一种方法。
本次创造话题,最大的收获是将创造是什么和创造的价值分开,这样很多事情就不那么玄乎了,虽然这个问题转移到如何实现价值上去。再就是创造其实是一件很虚无的事情,人有限、创造亦有限。创造可以改变世界,但又改变不了。还有就是智能和创造的共通之处。 这种虚幻、无意义,让人想起《三国演义》的一句诗,“大梦谁先觉?平生我自知。”“黄梁一梦去,何世再为人!”